在日本將近70年歷史的株式会社日本角川集團,從傳統出版社起家,經歷多次整合之後,而今成為日本第四大出版集團!身為第二代企業家角川歷彥,帶領角川集團立足國際,橫跨動漫,小說,商業,生活,情報誌,電影及遊戲等領域,也帶領整個集團從傳統產業正面迎向「雲端時代」的洗禮和衝擊。
由日本角川集團會長角川歷彥所著的新書,《戰勝Google、Apple的終極武器:CEO告訴你雲端時代的致勝關鍵》即將上市,內容以雲端環境為背景,探討近年來「雲端供應商」Apple、Google等發展,對音樂、出版、電影、媒體等「內容產業」造成的影響,以及面對快速變遷化的「雲端未來」,「內容產業」又將採取哪些因應措施?
主持人:我們有兩個身分,一個是媒體經營者,另一個是消費者,這兩者有著共同問題----知識爆炸,請諭緯跟我們介紹一下這本書,以及它的解決之道。
盧諭緯:這本書不能說完全解決或提出媒體業最終的做法,而是提出內容業者面對挑戰的重新思考。角川集團是日本非常重要的出版集團,在台灣也有很多據點,像大家很熟悉的Taipei walker,或者青少年愛看的輕小說和漫畫,都非常受到歡迎。但是他們一樣也面臨到數位環境上的挑戰,怎樣去尋找到一個新的模式,對角川和其他媒體業者來說,都是很重要的。所以他們會長,角川歷彥,把他對這些年對整個的觀察,與其說提出解答,不如說是重新審視自己和回答現在的環境情況。
而挑戰比較大的原因,過去可能是同業跟同業內容的競爭,但現在面對的,是對於傳統內容業者來說,非常不熟悉的科技產業。可能很多聽眾跟我們一樣,早期會朝內容產業發展的同業,都是對理工、數學感到很頭痛的人,但在以科技為重要形式的現在,去改變內容時,會讓很多人感到非常的焦慮。
主持人:角川出版集團成立於1945年,橫跨漫畫,小說,商業,生活,情報誌,雜誌,甚至是動漫,遊戲,電影。他也很積極的把觸角往外深,橫向的往外發展。
盧諭緯:像在書裡提到的Google、Apple的業者,用科技的力量,去形成一個內容平台。但是他們有那個平台,卻沒有那個內容。所以Google和Apple必須去找音樂的業者合作,Apple要想辦法去搞定這些音樂產業的大頭,或者是Google要跟很多電影公司談Youtube影片的著作權問題。如何建立內容,是他們很大的一個挑戰。對內容業者來說,他擁有很好的內容,但形式上要如何去跟科技做整合。
角川集團在這幾年非常的積極,在內容上做多元的應用。以台灣來說,有很多流行雜誌情報,有沒有可能把內容重新整理之後,透過APP形式去做新的應用。過去可能買回家,然後覺得這個餐廳不錯,改天再跟朋友相約來吃。如果現在把他變成APP的形式,假如說我現在在東區的商圈,它會告訴你這附近有什麼優惠卷,要不要去消費,或者是關於你要找的餐廳,它也會提供一些訊息。怎麼在內容重新包裝,去因應這樣的挑戰。在這個轉換過程,就會有很多各式各樣的問題出現,著作權上的問題,或在內容形式上,怎樣可以更有趣,都是蠻值得探討的。
主持人:現在是4G的時代,video會成為重要的主流,以前覺得看文章都不用付錢,但看電影,我們就會有付費的習慣。所以這個video,未來一定會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可不可以請諭緯跟我們聊一下妳的觀察?
盧諭緯:其實大家在談未來的內容,一種是影像,一種是比較以文字為形式。我自己看這樣的發展,先舉Google和Apple,像這本書所提到的生態系統,Google和Apple的生態系統也不太一樣。舉Google來說,他骨子裡相信開放的概念,鼓勵你去用內容,然後在別的地方賺錢。以前一個大陸人就形容,現在很多內容的方式,是羊毛出在雞身上。也就是賺錢不一定是從客戶身上,可能是從其他地方。比如說角川,提供很多新的服務,不是直接跟消費者收使用費,可能是跟店家收取行銷的費用,這樣子新的形式。而Apple則是相對比較封閉的系統。
你可以看到Google,從一開始,就比較願意多花錢去買一個好的服務,所以對付費接受的程度是高的。在Google的生態圈裡面,是相信分享這個概念的。因此在策略上面,Google和Apple還是有一點本質上的不同。當時在推動整個APP經濟的時候,Google很多的開發者是靠廣告在賺錢,跟Apple靠下載付費在賺錢,在形態上是不一樣。他們未來在電視或新的服務上面,可能都還會有這樣發展的脈絡。
如果回到video上面來看的話,我覺得Google跟Apple可能都還在嘗試,都處在怎麼跟內容端形成一個新生態系的大問題。著作權是重要的,要給誰用,要怎麼用,以及地區的限制。但面對網路這種無國界,要怎麼去重新定義。像中國大陸的小米或樂視,為什麼可以這麼受到歡迎的原因,在某種程度上,坦白說,就是沒有著作權的概念,只要蒐集到內容,你都可以看。但是像Google TV,歐美他們還是重視著作權的,我也拿到過Google TV這項產品,但卻沒辦法用,因為沒有內容在上面。或者是它有內容,但只能在美國看,在台灣是看不到的。對內容業者,怎麼樣才能找到新的獲利模式,因為廣告費用沒有移轉過來,閱讀的人口又正在衰減,這還沒有一個真正的解決方法。
主持人:像我現在家裡也裝了小米盒子,上面有很多內容,而且台灣跟大陸語言很接近,即使是簡體字我們也看得懂,專利權的保護,如果沒有做好,好像消費者反而能獲得更多。
盧諭緯:這件事情大家也還在討論,這到底是不是對的。我覺得中國大陸在做這件事情,看到的是它們怎樣去建立生態系統,跟Google、Apple某種程度是像的,雖然它還是某種程度上的不合法。但它們也開始投資,自製戲劇,或去找內容的合作夥伴來充實這個部分。現在的模式,是以靠賣盒子來賺錢。還有一些特別的電影頻道,要你去用類似包付費的形式。它們是先用一種比較網路時代的概念,把流量或人先拱出來,再來去想怎麼賺錢。
但在未來4G的時代,它有沒有可能像有線電視一樣,去做付費的概念?國外有些是朝這樣發展,像美國很知名的Netflix,它是以租DVD的方式起家,後來跨足做線上影音,開始拍電視劇。現在的訂閱戶數,已經超過美國付費的HBO頻道。那個習慣是有在做些改變,但關鍵是說,你到底能做到多少事情讓客戶願意去付錢,當你的內容生產者沒有去取得內容的時候,消費者是不會願意付錢給你的。
主持人:現在各種新形式的媒體平台出現,台灣好像在因應的速度上比較落後,電子書也做的比較不好。請諭緯來跟我們聊聊,台灣產業因應的情況?
盧諭緯:先從電子書來看,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著作權的問題,另一個是誰產出的問題。如果以台灣的出版概況,大概有80%是國外版權書,是由國外授權回來的。台灣的出版規模不大,一開始跟國外簽約時,也不見得會簽到電子書,所以發行電子書是有困難的。尤其現在是大中華的概念,有時候中國大陸甚至同時出版繁體版跟簡體版。在現在雲端時代,沒有過去的界線,授權不再有地區限制。因此在很大的部分,就不能供應出好的內容。台灣有各式各樣的載具,卻沒有好的內容可以看,或者你要有一定的英文水準,但對大部分人來說,這是非常困難的。
有人想到,透過培養新的作家來獲得讀者的認同。在著作權跟內容這個部分,可以去思考的是,我們對於電子書的想像是什麼,過去我們會真的去想像書的形態。但如果是在雲端上面,舉例來說,網站裡的知識跟書裡的知識到底有什麼差別。如果用網站的方式呈現不錯,那何必拘泥於電子書的形式呢?我想這是對電子書重新的思考,可能是服務,而不再是電子書這樣的概念。
相對於國外來講,台灣的內容產業大部分都比較專一,可能跟台灣產業結構有關,在單一的領域做的很深,可是彼此的跨界交流卻很少。在數位化的環境,內容是多媒體的,可能有影音、有文字,各式各樣的。以台灣來說,沒有一個單一的單位,你很難去應付現在的環境。比如以自己做雜誌來講,知道影音很重要,但過去是沒有影音人才的。或者對很多電視台來說,可能缺少一些比較有文字深度的東西。這些部分怎麼做一個連結,是台灣一個比較困難的地方。而角川文化,他有電影、有動畫、有小說,還有情報誌,他可以重組到網路的素材是多的,而台灣在這方面是相對很少的。
主持人:現在4G已經開台,對數位匯流的需求更大了,想請問大公司內是怎麼去做一個整合?
盧諭緯:相對於國內,你說Google很龐大沒錯,可是同樣去看電影公司和音樂公司,他們也是很龐大的,所以當他們在談的時候,比較能以對等的關係來談。但在台灣,過去電信業者是獨大的,而出版社都比較小型。所以在很多合作上,內容業者常常覺得不平等,或者在談的過程中,比較沒有主導權。因此很多的合作,有些不了了之,甚至是不歡而散。因為對很多內容業者,我的作品可以上越多平台越好,他希望的是一個開放的結構。而現在很多電信業者在競爭,導致每家的規格都不一樣,要去一個個規格去做,會產生很大的負擔。有時甚至連自己電信公司的服務規格都不一樣時,內容業者就必須花很多時間去解決技術問題。而且台灣內容業者都比較小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去支援的,所以會時常覺得卡卡的。
主持人:4G整併有線電視,這是否又是另一個問題?
盧諭緯:這已經出現很多警訊,很多跟我差不多,或是更年輕的朋友,不再看有線電視。比如說我要看個連續劇,只要上網查一下,不用訂個時間每個禮拜去等一集,我可以等全部播完再一次看完。像美國Fly Like,影集一次拍完,然後一次放上來給你看。不像以前,可能邊播邊拍,這是內容產業一個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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