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小女孩因為天熱不肯穿衣,裸體和母親在台北街頭等候爸爸來接時,引起過往路人的「關心」,上前指點母親應該讓她穿上衣服,母親表明這是「尊重孩子意願」後,路人就直接和孩子溝通「為什麼該穿上衣服」,但是孩子明顯不願意。
或許因為在尖峰時間的鬧區,短時間內,引來大批路人圍觀、「指導」,後續的發展模式非常似曾相識,側拍當事人的照片、影片上了網路、新聞,當事人父母也接到了獲警局、社會局的關切...
女童父母親在事發後,於共學團的網站書寫下當時經過、自己的想法:當事女童母親的回應 、 當事女童爸爸的回應 。
暫且擱置「熱心路人」作法的討論,「5歲孩童當眾裸體」是否合宜?是該尊重她/他個人意願,還是大人該介入?雅言出版社發行人、專欄作家顏擇雅在自己臉書發文,將此事置入文化和兒童發展角度思考。
顏擇雅認為,孩子大約是 11歲開始自我意識很強、12歲開始有積極的道德思考。不過,此案例主角才5歲,她指出:「這年齡的孩子言行都還來自模仿,對父母(或身邊任何最近的威權角色) 的依附很強,還沒發展自制力,也還不懂得評估後果。」她因此認為,這個年齡的孩子,仍需要許多保護和規範。
以下是顏擇雅在臉書針對此事的貼文全文:
「在許多位處熱帶的人類社會,裸體是主流,因此我相信裸體禁忌並非真理,而是一種文化建構。
以穿衣為主流的社會,裸體也有各種不同的特殊意義。西洋藝術呈現女性美男性美,就覺得畫臉不夠,還要畫出裸體。但不表示俊男美女就可裸體上街。
又如,華人不可能崇拜裸體神像,伊斯蘭連神像都沒,天主教徒千百年卻都習慣十字架上的耶穌像應該裸體,因為裸體才能呈現耶穌肉身所受苦難。但神像裸體亦不代表信徒可裸體上街。
大多數人都不認為5歲女童在大庭廣眾應該裸體,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接受 「裸體禁忌」 這種文化建構。女童父母則顯然認為女童本身的舒適感凌駕文化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