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Yao-Ming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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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ype:Item, 論WTO《SPS協定》與Codex瘦肉精安全標準之適當性(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2015-06) ;譚偉恩 ;許耀明 ;Wei-En TanYao-Ming Hsu「貿易障礙」自GATT到WTO時期均一直被視為是對貿易自由化此一價值的減損或否定,故應予設法消除或管制。然而,任何「自由化」的追求均不宜是毫無限制的。基於此一思考,本文檢視目前WTO中涉及維護人體健康及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法律文件—《SPS協定》及其附件A,並以該協定所肯認之一項國際組織的安全標準—瘦肉精(Ractopamine)的殘留值為例,討論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法益的貿易障礙是否在追求自由化的國際貿易法律規範中受到過度與不當之限制。經由追溯《SPS協定》設立的歷史背景以及Codex在制定瘦肉精安全標準上之實踐,本文不但發現《SPS協定》在規範層面上存有缺失,並對新自由制度主義(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的基本理論假設提出質疑與修正。Item type:Item, 風險溝通在食安管理中之必要性:以狂牛症事件為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原名稱: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2017-06-15) ;許耀明 ;譚偉恩 ;Yao-Ming HsuWei-En Tan「風險溝通」強調利害關係人之間水平式的對話與資訊交換,其目的是為了使食安管理措施更為周延並符合審議式民主的需求。然而,將風險溝通納入食安管理,會不會對科學專業的判斷或政府管理工作的進行產生妨礙?此問題的背後至少包含了兩個值得細究但一直存有爭論的議題:1.風險溝通是否有助於治理食安問題,以致於具有重要性而必須被重視?2.風險溝通是否僅對消費者有利,但卻不利於食品業者或供應方,甚至會增加政府行政上的成本?本文認為,從風險管理的角度觀之,風險溝通能夠將消費者的真實需求或憂慮融入到食品安全的管理政策中。此種治理機制符合民主政治對於問責性的要求,讓風險承擔者知曉在與其自身利害相關之食安法制中究竟存有什麼風險,以及這些風險可能為自己帶來的利弊得失。當制度上利害關係人皆能獲得充分資訊時,其風險承擔或風險迴避的能力將隨之獲得提升,此結果對於食品市場的交易秩序將具有正面裨益,亦有益於政府食安管理目標之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