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九十三學年度調整學雜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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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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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八十六年度成立校務基金以來,皆本「量入為出」之原則辦理,建教合作收入及推廣教育收入主要仍用於支應建教合作成本及推廣教育成本,學校僅收取少許管理費或控留計畫結餘款以支援水電、加班費等;至於場地租金等收入,由於學校空間有限,且受限於地理位置,故收入僅能勉強維持其所需管理維護經費;另由於近年來存款利率大幅降低,利息收入亦相對大幅減少,故有關學校教學、研究及管理總務等校務支出,主要仍仰賴教育部補助(約佔80%)及學雜費收入(20%)。而在教育部補助款有限及學雜費調漲不易的情況下,使得相關校務支出受到相當限制,嚴重影響校務發展,亟需積極設法開源或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