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危機就在你身邊--校園性騷擾案例 |
| 作者: | 邱暐茜 |
| 公開日期: | 25-六月-2008 |
| 出版社: | 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
| 摘要: | 今年五月底某水果日報頭條報導研究生性侵前女友事件,並於案發之後在網路大肆攻擊前女友,導致前女友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症狀,此研究生在警訊時坦承犯行,但在檢方傳訊時又翻供否認……事件發生不僅傷害當事人與校方,也提醒我們重視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的潛在危險 很多人會認為性侵害與性騷擾的加害人是「陌生人」,但數據顯示多數為親近熟悉之人,且性侵害性騷擾並非只侷限強制性交,其中更包含過渡追求、敵意環境與口語、行動等,是否構成性騷擾主要視當事者主觀的感覺。然而社會上有許多對性騷擾與性侵害的迷思,而加害者也不見得是「精神疾患」的病人,其實多數為對性別觀念偏差的「一般人」。本學期山腰部落格除談論身體界限、同志文化與敵意環境外,此期將介紹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校園性騷擾」。 以下將根據解釋何謂性騷擾與校園性騷擾,以利同學有更清楚的瞭解;其次舉例說明校園常見性騷擾案例,提醒同學更敏銳覺察自己是否身處其中;之後說明如何因應防範、如何避免在無意間成為加害者;最後談論一般社會大眾對性騷擾/性侵害的迷思,以及相關求助管道。若同學在閱讀完此篇文章後,發現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在自我周遭,請儘速與心理諮商中心或是學務處教官聯絡。期待可以一起共創更平等、尊重與安全的校園環境。 騷擾定義 舉凡對他人做出不受歡迎而與「性」有關之要求、言語或舉止,均構成性騷擾,大致可以將日常生活中依照性騷擾行為區分為五個等級: 1. 性別騷擾:舉凡一切使他人覺得因為性別而被污辱、蔑視或歧視如:「妳是女性,一定做不好此事」…等。 2. 性挑逗:指不受歡迎、不適當帶有性暗示的口語或肢體動作,如:講黃色笑話、展示色情圖片、撫摸胸部或其他私處、帶有性暗示的動作。 3. 性賄賂:包括一切以性服務或與性有關行為作為利益交換條件的要求。如:以約會或佔便宜作為加分或及格的條件。 4. 性要脅: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強迫性行為或性服務,如:約會中的強暴。 5. 性攻擊:包括強暴及任何具有傷害性或虐待性的性暴力及性行為。 以上為一般對性騷擾的定義與解釋。在性騷擾與性侵害防制下,目前學校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受教權),適用對象及範圍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而根據性別教育平等法第2條第4款對性騷擾的定義,指出性騷擾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1.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2.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校園性騷擾 鑑於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突顯教育場域中可能潛藏之性別偏見與歧視,為提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之防治效能,遂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而校園性騷擾係指一種在性與性別認同上的權力濫用,而導致妨礙或傷害學生完整的教育福祉、氣氛或機會的行為。至少 有以下幾種樣態: 1. 威脅性交換之性騷擾:學校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以開除、留級、重修、不及格等不利於學生的威脅,以要求、交換學生滿足其性索求的騷擾。 2. 敵意學習環境之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 及同事,蓄意營造或製造一個令當事人感到敵對、受恐嚇,或被侵犯的學習環境,而不利於當事人的騷擾。如老師上課時亂講黃色笑話、展示令學生感到受冒犯的黃色書刊圖片等。 3. 利益交換之性騷擾:此種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對提供性服務的特定學生給予特殊待遇,如獎學金、變更分數等級、加分,或其他待遇。 案例說明 根據上述解釋,以下將舉例說明校園中常見之性騷擾事件,以協助同學進一步具體瞭解校園性騷擾,並且提升敏感度,以保護自我與他人之安全。 不管男生女生,都會遇到性騷擾…下面的例子,是否曾經發身在妳(你)身邊? 敵意環境之性騷擾 小美對於上某門課感到越來越不安,因為該門課的教授喜歡在班上對某些女同學(包括她自己)的生理特徵作「玩笑式」的評論,而且經常大開黃腔,這些都讓她非常緊張、不自在。她想挺身而出,卻害怕對自己不利。 阿明常在球場打球。一次打完球在場邊休息時,一個一直盯著他身體看的女生對他說:「唉攸,你這看起來應該很好用喔…」阿明嚇了一跳,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但是身邊的男同學露出一副「你賺到了」的詭異笑容及哨聲,讓阿明把自己的不舒服硬生生的吞了下去。 小鳳與系上的某位S學長才見過一兩次面。某次在與S學長談及課業問題的時候,S學長話鋒一轉,就談及和性、身體有關的話題,不但猜測起小鳳的三圍,還詢問小鳳有沒有性經驗。小鳳覺得錯愕又不舒服,只想趕快逃開。 某日上課時,綽號「黃帝」的林老師,心血來潮講了一個黃色笑話,笑話的內容讓小玉感到非常的不舒服,於是她舉手向老師反應,希望老師不要再講了。老師卻揶揄著說:「妳很沒幽默感耶!」接著又繼續講了幾個黃色笑話,台下大部分同學雖已笑成一團,但小玉臉色卻顯得非常難看。下課後,林老師主動找小玉想安撫她的情緒,並且拉著小玉的手,小玉神情緊繃、身體往後退了幾步,老師於是向前靠近小玉身體,摟著她的肩、拍她的背,想著要安慰小玉,小玉再也壓抑不住自己的情緒,而當場放聲大哭了起來。 小康向同學告白他的同性戀傾向後,開始受到同學們猥褻言詞的消遣,而且情況越來越令他難以忍受,使他無法再專心上課。 利益交換之性騷擾 小玲常進出系上助教的辦公室問問題,某日助教邀小玲單獨出遊,並暗示自己掌有系上實驗成績的大權,如果小玲與他交往,以後將「不必再為實驗成績如此煩惱」。小玲不願意,卻深恐如果拒絕,自己重視的實驗成績將受影響。 阿杰的某項科目需要女助教的課外輔導,女性助教於是邀他共進晚餐,並且向他表示,若他能更進一步「了解」她的話,將可確保分數會更高一些。小安長得清秀過人,很多人都覺得他甚至比女生還漂亮。這一天,身為班代的他,在老師的吩咐下,到辦公室幫老師整理資料,老師一邊指揮他做事情,一邊聊起自己的煩惱,過了一會兒,竟是越坐越靠近,然後還把手放到小安的大腿上摩擦了起來,似乎要尋求什麼安慰似的… 威脅性交換之性騷擾 Alice為一研究生,指出某一位男性助教曾經非常主動幫忙打字、買宵夜,但經常在深夜11:30之後打電話給所上女研究生訴說自己的感情煩惱、念不下書睡不著覺、甚至說很慘不想活了。她們設法安慰他,但是也覺得不勝其擾。此外,男助教以身份的關係也曾利用「同學互評表」為藉口,威脅上述女學生與之建立進一步關係,並在班上散播耳語,引發同學之間的猜忌、影響學習氣氛。 過渡追求 曉安和學長男友分手後,男友就在校園中散佈謠言且不定時的到她教室或宿舍門口站崗。他甚至還寄給她一份威脅信,揚言如果她不肯重修舊好,就要進一步騷擾她。 約會強暴 John邀請Helen一起去吃晚餐和看電影。Helen很看重這個約會,特意地做了裝扮,她穿著一條迷你裙和一件低領緊身衣。John堅持為每一項花費付款,而且帶她到非常高雅的餐廳用餐。看電影的時候,她把身體靠在John的身上,並且握住他的手,然後兩人都握住對方的手。看完了電影,John提議到附近的湖邊兜風,坐在車內聊一聊,Helen答應了。坐在車內時,他們互相接吻了好一會兒,然後John想要拉下Helen的緊身衣,Helen叫著:「不,不要。」John停下來一陣子後又熱烈地吻著她,再一次地想脫下她的衣服,Helen還是不肯。John便對她說:「你不能逗逗我後,又當作沒這回事。」Helen了解到,她不能在這時候下車,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回家。而且她也不能打John,免得被打的更慘。她只能跟他說:「哦,拜託,別這樣。」但John不肯鬆手,直到他們發生了性關係。 梅伶和冠華交往一年後,一日冠華便熱情的擁吻梅伶,並希望進一步發生性行為,然而梅伶一開始不能接受這一切的發生。可是接著冠華就甜言蜜語的說「我一定會娶你」,「因為相愛所以要擁有」等話語,梅伶在冠華苦苦要求和一再保證之下,便半推半就的發生關係。 小愛與阿凱在交往期間,小愛不願意發生性行為,阿凱便以此為理由提出分手,女朋友在這樣的脅迫恐懼下,不得以與他發生關係,事後卻十分後悔。 因應方式 不管你的情形如何,面對性騷擾時首先要確定自己的感覺,不論對方是善意、無意還是惡意的騷擾,只要妳(你)讓對方知道妳(你)覺得不舒服,對方就應該尊重妳(你)的感受。當然,妳(你)可以判斷狀況,視情況選擇是要勇敢大聲地說「不」,或是婉轉告知對方;是要直接做出反抗,或是請求旁人協助。 而對於某些人而言,他們不知道自己「無意」的玩笑或是理所當然的想法,會在不知不覺間傷害對方。因此在遭遇性騷擾時如何保護自己,以及如何避免自己成為加害者,都是我們需共同學習的事情。 以下將簡短說明當妳(你)可以怎麼做… 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並與其保持適度距離: 歧視女性而認為女性本該順服、依賴者。 喜用汙衊性言語評論女性者。 濫用藥物或酗酒者。 過度壓抑自己情緒與感受者。 低挫折容忍力與處理壓力有困難者。 1. 清晰的溝通 由於男女社會化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性騷擾的態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當事人對於潛在的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如果不方便當面告知,可用書信向其表明自己的不舒服感受或被騷擾行為,讓對方了解並尊重你的感受,以防止類似行為再度發生,勇敢向性騷擾說「不」。 2. 尋求同伴支持 向朋友、師長、心理諮商中心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說出自己的遭遇和感受,以紓解負面情緒並釐清問題,獲得信心採取行動。 3. 尋求心理諮商 被騷擾者事後可能會出現某些負面的情緒反應,如抑鬱、喪失自信心、無力、害怕、焦慮、感覺孤立、無法集中注意力、不滿與疏離、易與家人或朋友意見不合,以及對兩性關係的態度與行為改變等,宜尋求支持網絡或專業心理治療。 4. 必要時應採取行動 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因此,當事人可在衡量輕重後,於適當時機採取行動,若受害者不只一個,可以聯合其他受到相同騷擾的受害者一起行動。 留下記錄 請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過程詳細記錄下來。 尋求證人 尋求其他可能也遭受騷擾的人,問他們是否願意支持妳(你)的申訴,因為兩人以上的指控較容易受到重視。 分析你/妳的選擇 妳(你)可以選擇請教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或其他相關的社會團體一些處理性騷擾的方式。 如何避免成為「大野狼」 對於性騷擾以及相關法規的制訂,除了將社會上潛藏已久的問題浮出檯面,政府有關單位也不斷強力宣導,強調「姊姊妹妹站起來」,但是很多「哥哥弟弟」覺得無辜又生氣,擔心自己是不是「不小心」就被冠上「性騷擾」的罪名?但不論是「姊姊妹妹」或「哥哥弟弟」,尊重他人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態度。 1. 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建立平等的性別觀念。 2. 注意自己的言詞和態度,不要貶抑異性與隨意講黃色笑話,並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 3. 尊重他人身體的自主權,當他人表達覺得不舒服時,要立刻停止自己的行為。 4. 避免做出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 5. 要能敏感察覺自己與對方的關係是否存有權力差異。若與對方存有權力差異關係(如:師生之間),上位者更應嚴守專業倫理。 6. 當不確定自己的言行是否為對方歡迎時,寧可先不要說或不要做。 迷思 性別議題以及性騷擾防制,這幾年逐漸受到重視,研究顯示多數性騷擾加害者,並非精神異常或是精神疾患,而是性別價值觀偏頗,或是對兩性有迷思,因此相關迷思需要更進一步澄清,以避免類似的傷害再次發生: 性騷擾的事件本身 迷思一:性騷擾根本就沒有定義?! 事實:根據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的定義,視性騷擾為「本質為性而不受歡迎之口語或身體的行為」(unwelcome verbal or physical conduct of a sexual nature )。 性騷擾的定義是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所進行的不受歡迎的有性意涵的言詞或肢體騷擾(畢恆達,2000) 迷思二:被性騷擾已經很丟臉了,不要再說出去了?! 事實:女性應該意識到,受到性騷擾不是自己個人的問題,不必自責。 在此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談:首先是社會上覺得「被性騷擾很丟臉」;其次是女性自己認為「說自己被性騷擾會很丟臉」。這樣的迷思,會導致許多被害女性壓抑自己的感受,使得性騷擾事件多被隱藏,加害者也沒有受到應有的譴責與非難。 迷思三:緊張什麼嘛,摸一下有什麼關係?! 事實:基本上,這並非是摸「一下」或「兩下」的問題,而是身體自主權的問題。被性騷擾的女性在生理、情緒和人際關係上都會受到影響,甚至影響到女性的工作權,造成極大的壓力和人身安全的恐懼,因此女性有權大聲向騷擾者說「不」! 迷思四:「我是看得起你才碰你!」?! 事實:這是騷擾者的性別歧視。 而且,我們並不需要透過騷擾者的「青睞」來肯定自我!更何況一個人的價值也不只有身體五官而已。 性騷擾/性侵害受害人部分 迷思一:受害人都是女性或異性。 事實:男性或同性之間也有性騷擾的可能 迷思二:受害人都是年輕、貌美。 事實:從女嬰到老婦都可能被性騷擾/性侵害 迷思三:受害人穿著暴露,賣弄風情,放蕩不羈。 事實:無關年齡、性別、外貌、形象、生活方式都可能被性騷擾/性侵害 迷思四:受害人沒有義正嚴詞拒絕,抵死反抗,讓人誤會她其實是想要的。 事實:女人被性騷之後不敢明說,並不代表她就喜歡被性騷擾,更大的理由是她擔心一旦說出來後,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包括會被指為行為不檢點,甚至可能激怒騷擾她的上司,而因此丟掉工作。如果不考慮使女性「沈默」的社會因素,反以為女性喜歡被性騷擾,只是暴露了社會對女性經驗視而不見的盲點,以及輕視女性的深層偏見。 迷思五:受害人出來舉發,「不像愛害者!」,「把事情搞大,一定有陰謀」是受害人被棄後不甘心的報復。 事實:很少人會願意拿這樣的藉口來陷害別人,只有身陷其苦的人才會願意舉發。通常是受害人的身體自主權被侵犯時或之後的反應,無關陰謀或報復。 性騷擾/性侵害加害人部分 迷思一:加害人都是陌生人 事實:84%是認識的人。 迷思二:加害人都是學歷低的勞工階級/樣子都色色、怪怪的,一看就知道。事實:加害人不乏高學歷、高收入、能幹、長相端正斯文、風評佳、形象好,令人難以相信。 迷思三:加害人只是少數病態男人/很可憐,要發洩,無法控制。 事實:大部份的加害人都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性伴侶,無須「飢不擇食」、「衝動而失控地找人發洩」。 迷思四:加害人只是一時衝動、臨時起意、失控。 事實:加害人一般都會伺機而動,有預謀,製造接近機會,甚至耐性等候時機,有些甚至會準備犯案工具 迷思五:加害人被對方引誘、挑逗、對方自願。 事實:相識加害人被識破後會污衊受害人,企圖誤導他人相信是受害人的錯或是陰謀。 總結 數據指出受害者女性佔絕大多數,可以顯示事件發生的根源是社會男女階層關係(男尊女卑、男性剛強女性柔弱)以及父權價值觀下對男性氣概(權力、控制)的界定(畢恆達,2000)。以加害者多數是男性的比例來看(姑且不論被害者的性別),應該加強對加害者(或男性)的宣導與教育,學習尊重他人,以及處理自己的情緒。但目前不斷宣導性騷擾與性侵害理念,除了提醒大家敏覺外,大部分在強調女性自我保護、限制女性自由,更甚者還有建議女生小心衣著、依賴他人以換取安全,這些建議或許能增進女性的安全感,但也意味著這些防範中,很難跳出傳統的價值觀與性別權力結構。 性騷擾與性侵害其實就是性別歧視。社會中的性別意識形態影響男性與女性的相處,當女性穿著或行為表現逾越界線時,社會輿論與「壞男人」可能就會主動攻擊、騷擾女人,然後就會有好男人理所當然的出面保護女人,身邊沒有好男人保護的女人,似乎就有受壞男人攻擊的可能(畢恆達,2000)。在「男孩別哭」電影中,當希拉蕊史旺想要跳脫女性特質或是女性身份時,就被朋友性侵後預謀殺害;從小我們耳熟能響的「小紅帽與大野狼」故事,也有類似的性別意識,小紅帽本身就是一個甜美的女性特質,代表青春、單純,忽略母親的勸告與大野狼交談(逾越界線),被大野狼吞掉(壞男人攻擊),最後由獵人拯救(好男人出現)。這樣的床邊故事灌輸性別意識形態與性別差異,「聽話」、「服從」並等待他人救贖,「英雄救美」的故事不斷被讚揚,女性自救、如何避免成為壞男人卻少被教導,似乎整個世界的掌控權都在男人(或權力者)的手中,這些充分展現不平等的權力架構。 雖然多數男性會抗議「是否身為男性就該死」?!對於性騷擾宣導不以為然,但不可否認在多數加害者是男性的情況下,男性的教育議題值得被關注。因此當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請好男人不要置身事外,在急於捍衛自我權利或是和壞男人劃清界限的同時,也可思考自我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舉止,是否尊重所有性別(包含女性、同性戀者、溫柔漢等)?或是當壞男人出現在周遭時抱持事不關己的態度,等到壞男人的行為舉止過於誇張時,才以好男人的姿態英雄救美?抑或以外在標準控制女性(如好女孩應該循規蹈矩,穿著不要太少)?如果沒有認清社會價值對性別的不公平與攻擊,其實好男人與壞男人無異。因此如何消除性騷擾與性侵害,男性教育佔有重要地位。公平、尊重的性別意識更是重要的一環,女性除學習保護自我外,也需學習尊重自我與他人,畢竟形塑良好風氣需要共同努力。 綜上可知,校園校騷擾逐漸為社會重視,且相關事件一直潛藏在我們生活周遭,擁有良好的信念與性別意識,避免以刻板印象以及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共同建立一個平等、尊重的空間,需要全體師生共同努力。 求助管道 陽明大學性騷擾性侵害通報電話:7236 張鳳玲秘書 心理諮商中心:2820-9880 / 校內分機2280 性侵害防治專線:080-000-600 婦幼保護專線(性騷擾諮詢專線):080-024-995、(02)2722-9543 資料來源 畢恆達(2000)。大專及研究所同儕性侵害/性騷擾個案處理模式—研究生同儕性騷擾。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案例處理模式實務手冊。 楊勝裕(2008)。碩士生姦博士女友判4年,不甘分手 MSN上還罵「賤人」女羞憤報警。蘋果日報,2008年05月30日。(2008年6月9日取自: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603503&IssueID=20080530) 無名氏。文集。大華技術學院學生輔導中心。(2008年6月9日取自:http://pub.thit.edu.tw/see/文集) 無名氏。男孩別哭。電影快報。(2008年6月9日取自:http://movie.starblvd.net/cgi-bin/movie/euccns?/film/2000/BoysDontCry/BoysDontCry.html) 邱暐茜 整理 / 97.06 |
| URI: | http://hdl.handle.net/11536/164948 |
| 期刊: | 陽明電子報 YMNEWS |
| Issue: | 154期 |
| 顯示於類別: | 陽明電子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