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辦理補助人文領域人才培育國際交流計畫徵求事宜
作者: 國際事務處公告
公開日期: 7-九月-2009
出版社: 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摘要: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人文領域(不含社會科學領域,以下同)人才培育國際交流,提升人文領域人才培育水準,依據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公告徵求大學校院推動人文領域人才培育國際交流計畫。 二、補助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大學。 三、補助類型: (一)海外活動類: 海外專題研究:以大學人文領域之全職研究生為補助對象,其博碩士論文或專案研究應涉及海外國家或地區,並赴該地蒐集民族誌資料、實地田野調查與使用我國缺乏之館藏、文獻及資料者。由指導教授提出申請,並盡督導之責。 海外專題研習:以大學人文領域專任教師為補助對象,辦理人文領域教學研究之創新性及先導性短期活動或課程。 (二)國內活動類: 以大學人文領域系所院為補助對象,辦理人文領域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學生討論會、密集課程或系列講座。 四、補助基準: (一)各補助類型每案最高補助經費額度,依下列原則辦理: 海外活動類: (1)海外專題研究:新臺幣(以下同)二十萬元。 (2)海外專題研習:二十萬元。 國內活動類: (1)國際學術研討會:三十萬元。 (2)國際學生討論會:三十萬元。 (3)密集課程:二十萬元。 (4)系列講座:十五萬元。 五、申請作業: (一) 第一梯次: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受理次年度上半年(一月至六月)活動申請,並以郵戳為憑。 (二) 第二梯次: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受理該年度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活動申請,並以郵戳為憑。 (三) 申請者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程序(網址:hss.edu.tw),並檢送計畫申請書紙本一式十份及電子檔寄(傳)送教育部人文教育革新中綱計畫辦公室(11699木柵郵局第1-54號信箱)。紙本申請書請裝訂成冊,免備函,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應註明「申請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領域人才培育國際交流計畫 – xxxx類」。 (四) 資料應完備,計畫撰寫說明及格式請自教育部顧問室HSS人文社科入口網查詢下載(http://hss.edu.tw),本部不接受補件或抽換;未完成線上及紙本兩項報名作業、資料不齊全、未裝訂完備、及不符規定或屆期未送達者,均不予受理。
URI: http://hdl.handle.net/11536/165657
期刊: 陽明電子報
YMNEWS
Issue: 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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