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財務困難預測模式中樣本設計之探討--以臺灣地區股票公開上市公司為例
The study of sample designing in financial distress prediction models
作者: 謝美霜
XIE, MEI-SHUANG
巫永森
WU, YONG-SEN
管理科學系所
關鍵字: 財務困難;區別能力
公開日期: 1991
摘要: 有關企業失敗、財務困難之預測,前人研究,不在少數。其中,或有著重於探討某些 變數(如現金流量)是否具(邊際)區別能力,或有助重於統計方法(如區別分析與 羅吉特)比較,或有著重於物價水準的調整是否會提高區別能力;然而各研究中所採 取的樣本設計,有配對樣本、非配對樣本者,有困難企業樣本數與正常企業本數相當 、不相當者,本研究之目的即自此二方面來檢視樣本設計對財務困難預測模式之影響 ,即對 1.樣本比例與模式之區別能力是否有所相關 2.以配對樣本、非配對樣本所構建之財務困難預測模式,其區別能力是否有所不同加 以檢視。 本研究係基於三點假設而進行:一、錯誤歸類成本相同,二、會計方法的選擇對模式 並不敏感,三、財務報表資訊可靠度高。 研究範圍為臺灣地區金融股除外的股票上市公司,而以股票改採全額交割交易方式為 財務困難之操作性定義。樣本有六組,每組之困企業均相同,然正常企業家數則每組 各異,以其明瞭樣本比例與正確區別率間是否有所相關和配對樣本之結果。 結果發現,在未考慮母體比例時,樣本比例與正確區別率兼有顯著的相關存在;以配 對樣本所建立之財務困難預測模式,其區別效果較非配對者為佳。是以,於模式構建 之際,應就目的之不同,而作不同的樣本設計,即: 1.如所欲構建的是適用於所有行業、不分規模大小的企業的財務困難不分規模大小的 企業的財務困難預測模式,或對這些企業有所推論,則在模式構建之際,應考慮母體 比例。 2.如果目的在於所構建的模式最具判斷別能力者,則仍宜採傳統配對取樣方式為之。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802457041
http://hdl.handle.net/11536/56227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