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法之研究
A Study on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作者: 高宏鳴
王文杰
科技法律研究所
關鍵字: 兩稅合併;雙軌合併;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優惠;稅制改革;外資企業;mergence of two different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s;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referential treatment in tax;taxation reform;foreign enterprise
公開日期: 2007
摘要: 中國已連續多年位居發展中國家吸收外資的第一位,更是我國核准對外投資金額比重最高的地區。而為了吸引FDI進入國內市場,中國採取了依資金來源不同而適用不同法規的企業所得稅制,外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內資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大體而言,內外有別的企所稅雙軌制對外資企業較為優惠。包括徵稅主體、稅率、稅前扣除標準、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內外資企業在所得稅負擔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如此政策導向的雙軌稅制在過去吸引外資進入中國市場的迫切需求上發揮了重要效果。但是也產生納稅成本過高、徵收管理混亂、假外資情形氾濫、企業逃漏稅嚴重等問題。而支出成本與費用的扣除標準不一更是對內資企業的歧視,造成內外資企業在盈利能力、產品研發、技術創新與吸引人才等方面皆站在不公平的競爭點上,這樣的差別待遇重創內資企業競爭力。 為了解決雙軌制造成的上述種種問題,同時考量到目前外商直接投資中國市場流量已足夠、經濟產業結構亟待轉型等需求,《企業所得稅法》已於2007年3月正式通過,並將於2008年1月1日施行。新法不再區分納稅主體的資金來源,內外資企業統一適用相同稅收法規。 對於外資企業而言,新法不僅提高其平均實際所得稅率,更大幅取消過去中國政府給予涉外企業的眾多稅收優惠。這將對已在中國進行巨大投資的台商造成巨大衝擊。本研究透過雙軌制税法的介紹與新法內容的探討,預測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我國台商將造成哪些影響,並提出可能的因應策略作為結論。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GT009338508
http://hdl.handle.net/11536/7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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