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家族企業負債代理成本及股利政策之研究-以台灣上市公司為例
The Cost of Debt and Dividend Policies of Family Firms: Empirical Evidence in Companies Listed in TSE
作者: 倪衍森
廖容岑
Yen-Sen Ni
Jung-Tsen Liao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經營管理研究所
關鍵字: 股權結構;家族企業;負債融資成本;股利政策;代理理論;Ownership Structure;Family Ownership Enterprise;Costs of Debt Financing;Dividend Policy;Agency Theory
公開日期: 1-四月-2006
摘要: 本研究旨在從代理理論觀點探究家族所有權與其負債融資成本與股利政策間之關聯性。家族所有權代表著一種大股東的特別型式,而台灣上市公司多數具有股權集中且以家族控制為主體之特徵,因此這些擁用控制權的所有者所引發的代理問題是不可忽視的。以民國87年至91年間有進行融資行為股利宣告的台灣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剔除金融保險業、資料遺漏之公司及極端值後,利用獨立樣本t檢定、迴歸模式及橫斷面與時間序列合併資料模式進行實證分析,首先比較家族公司與非家族公司在融資決策及股利政策上的差異性,再進一步從家族成員所擁有之持股比例探討其與其負債融資成本與股利決策間之關聯性。實證結果如下:在融資決策方面,研究結果顯示,1.家族公司與非家族公司之負債融資成本的負擔並無差異性。2.經營績效與負債融資成本為顯著正相關。3.公司規模與負債融資成本為負相關。在股利政策方面,研究結果顯示,1.家族公司現金股股利之發放率高於非家族公司。2.家族持股比率對股票股利發放為正向影響。3.績效對現金股利發放為正向影響,對股票股利之發放為顯著負向的影響。4.前期股利發放決策對本期股利發放決策有明顯的影響。5.股票股利發放率在不同產業間確實有顯著差異性。
由實證結果可知,台灣投資人及融資者皆視家族為公司內有效之治理機制,且在進行授信行為時,認為債權人-股東間存在代理問題及代理成本。在股利政策方面,家族公司利用發放現金股利來減輕外部股東對公司存在家族控制股東所引發代理問題之疑慮。
URI: http://hdl.handle.net/11536/107959
ISSN: 1023-9863
期刊: 管理與系統
Journal of Management and Systems
Volume: 13
Issue: 2
起始頁: 153
結束頁: 179
顯示於類別:管理與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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