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Fun心住—賃居安全講座 |
| 作者: | 陽明電子報編輯小組 |
| 公開日期: | 7-Jun-2011 |
| 出版社: | 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
| 摘要: | 為了提醒學生在外租屋,注意安全的問題。軍訓室於5月23日在第二教學大樓211教室,舉辦了一場「Fun心住—賃居安全講座」。這場講座請到崔媽媽基金會的王越老師來演講。王老師演講內容包括:如何選擇租屋、租屋安全及消防問題及租約法律的問題。 王老師首先提醒同學,租屋選擇的原則,應該是「安全第一、便利次之、最後才是經濟考量」。要得到安全的租屋資訊,可由親友、學長姐及學校資訊獲得。另外,當地的大樓管理員,如果常駐當地,對環境熟悉,也是租屋很好的訊問對象。租屋可以從地址的巷弄、樓層,來判斷房子所在的環境及便利性。沒有巷弄的地址,房子大概就在大馬路旁;巷弄越多,可能便利性較差;樓層越高,居住越安靜。 在安全問題上,王老師舉了許多新聞事件來佐證。有些房子是不能承租的,例如房子間距過小,容易造成鄰戶偷窺;樓梯間廣告隨意張貼,表示門戶洞開,任何人都可以隨意進出;防火巷被阻;附近有基地台;水塔骯髒;房子潮濕;廚房髒亂;通風採光不佳;頂樓加蓋等,這類的房子都不適合承租。 在消防安全上,王老師特別提到,瓦斯和熱水器要裝在室外。裝在室內的熱水器要有排氣孔,排氣管要突出室外15公分。入口及逃生門也不要在同一側,否則火災發生時不易逃生。滅火器不可放在廚房,因為廚房是常發生火災的地方,廚房一著火,就沒滅火器可用。滅火器應該放在臥室門口,因為那是生活最常出入的地方。 談到租約時,王老師說簽約時條約要逐字看清楚。簽約前要確定對方是否為房東本人。如果是二房東,則要對方拿出房屋稅單及房東的委託書,還要注意委託書有效日期。簽約時,簽名與蓋章是同等效力;不要放棄先訴抗辯權;還是問清楚房東出租房屋,要不要報稅等問題。如果想提前解約,要提早一個月告訴房東,並賠償一個月的租金。 王老師演講完畢後,軍訓室主任連雅梅教官再次提醒同學。軍訓室網站有「 賃居服務資訊網」,同學可上網查詢相關問題。如果租屋遇到難題,也可以打2822-1770電話與軍訓室聯絡。 |
| URI: | http://hdl.handle.net/11536/166136 |
| 期刊: | 陽明電子報 YMNEWS |
| Issue: | 215期 |
| Appears in Collections: | YM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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