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北市警力擴增準則之研究
作者: 蔡俊章
CAI, JUN-ZHANG
謝長宏
XIE, CHANG-HONG
管理科學系所
關鍵字: 台北市;警力擴增準則;人力計畫;遏制犯罪;警力密度模式;模式參數值;TAIPEI
公開日期: 1985
摘要: 人力計畫,指各組織對將來需用人力,預為估計,以謀開拓人力來源,並予適當培訓 ,使能有效運用人力,俾得提高生產力,藉以發揮組織之運作功能;警力是警察機構 賴以推行作,發展業務的原動力,警力投入的目的主要在於要求降低犯罪量,提高犯 罪破案率,以維持社會治安的良好,當警察機關須擴增警力而發現無適當人員可用或 為數不足時,對犯罪遏制的效果將受到嚴重影響,尤其警察待遇不高,工作特性既辛 勞又危險,並非可隨時徵募羅致者,因此,擬訂警力擴增準則,及早培訓警力以遏制 犯罪是有其必要。 本研究首先對現行警力擴增準則加以探討、瞭解;剖析台北市歷年人口,犯罪量成長 情形,作為推估未來犯罪量發展趨勢的基礎,並分析警力密度對犯罪遏制的效果,同 時與世界各重要國家、大都市作一比較。其次,根據警力與犯罪遏制因果結構關係構 建警力密度模式,對於模式參數值的推估方法也加以說明。最後,藉著警力密度模式 的運用提出一套能夠因應人口成長、犯罪量逐增,且能有效遏制犯罪的警力擴增準則 。 本研究的分析顯示:若以現行準則實施用人計畫,則未來刑案破獲量與發生數之差距 逐漸加大,待破案犯罪量增多,使未來的社會犯罪情勢更加嚴重;因此,如果依據本 研究所構建的擴增模式,在四種不同程度治安水準之警力擴增準則中,以準則Ⅲ,準 則Ⅳ對犯罪遏制之效果較為理想,唯參酌政府的財力負擔及考慮現實環境因素,未來 的警力擴增準則,宜採取漸進,逐年調整擴增警力的方式進行,由民國七十年的犯罪 破案率百分之八十作基礎,每年以提高破案率百分之二為原則,藉此而擴增警力,則 民國七十五年達到準則Ⅲ之治安水準要求,至民國八十年可達到Ⅳ之治安水準。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742457077
http://hdl.handle.net/11536/5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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