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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uthor陳高村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CHEN,GAO-CUN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陳武正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CHEN,WU-ZHENG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4-12-12T02:06:28Z-
dc.date.available2014-12-12T02:06:28Z-
dc.date.issued1989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782118028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hdl.handle.net/11536/54320-
dc.description.abstract台灣地區近十年來平均每年約有3,860人喪生於交通事故(平均每天約10.5人),76年 更高達4,373人,平均每年約有9,900人因交通事故而受到嚴重傷害,財物損失每年 更高達新台幣10億元。交通事故發生不僅造成人員傷亡、財物損失,更帶來了嚴重的 交通阻塞,是交通運輸專家或公路主管單位極力謀求改善的交通問題之一。固然防範 交通事故於未然是避免造成人員傷亡、財物損失之基本策略,但對於已發生之交通事 故作妥善處理,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則實為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的不二法門。 本研究對現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程序進行探討,規劃出合理的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程序,能夠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正確地處理事故現場,調查事故發生之因果關係, 避免人員傷亡、財物損失之增加,快速恢復交通順暢。並對於現行事故鑑定缺席進行 探討,使不能避免既已發生的事故進入司法程序後,能夠責任分明,藉以保障事故當 事人及其關係人之基礎權益。並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俾供有關主管機關之參考。 經過一連串的資料蒐集與分析研究,包括相關文獻的回顧、法令規章的探討、及對參 與道路這事故處理、肇事原因鑑定作業最迫切改善者為警察人員事故處理技術與能力 的提升,及鑑定機關的人力配合理化。再以長遠的眼光衡量,設置專業交通警察培育 訓練管道,促使交通警察專業化,提升事故處理品質與肇事原因分析能力;增訓鑑定 專業人材,建立鑑定缺席有效保障事故當事人之基本權益。zh_TW
dc.language.isozh_TWen_US
dc.subject道路交通事故zh_TW
dc.subject處理程序zh_TW
dc.subject鑑定制度zh_TW
dc.subject台灣地區zh_TW
dc.subject現行事故zh_TW
dc.subject鑑定制度zh_TW
dc.title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與鑑定制度之研究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contributor.department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zh_TW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