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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uthor江謝錦青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JIANG,XIE-JIN-QING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藍武王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LAN,WU-WANG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4-12-12T02:08:06Z-
dc.date.available2014-12-12T02:08:06Z-
dc.date.issued1990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792118008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hdl.handle.net/11536/55161-
dc.description.abstract本研究以洛陽停車場為實際研究對象,從經濟與市場供需的觀點,來探討路外停車場 小汽車停車費率的訂定問題。研究內容首先對洛陽停車場過去二十八個月的使用狀況 進行分析,包括使用趨勢分析、停車延時分析。再以經濟學方法建立停車費率模式, 對於停車者之使用停車行為,系假設其對停車服務最大願意支付價格大於停車費時所 作的決定;對於停車場營運者行為系假設其為達到某一目的來進行停車費的訂定。 在停車者停車延時固定的假設下,以七十八年停車費改變前後之實際使用車輛數,對 洛陽停車場建立十四組停車需求函數,對於成本僅考慮固定成本而忽略邊際成本。針 對洛陽停車場營運屬於營利性質時,設定以追求最大營運利潤為營運目標;屬於非營 利性質時,設定以追求最大社會總剩余或最多車輛使用數為營運目標。依據不同的營 運目標及費率結構,本研究研擬六個定價方案,進行各個方案十四組停車需求停車費 的訂定。 結果顯示,各方案最佳定價結果得到延時遞減的費率結構;各方案採行延時均一費率 時,均以每小時11元為最佳定價; 先前所採行的丙種費率 (每小時10元之均一費率) 所產生的營運者收入、社會總剩余、停車場使用率等,均優於目前所採行的乙種費率 (每小時15元之均一費率) ,顯示目前采行乙種費率並不適當。zh_TW
dc.language.isozh_TWen_US
dc.subject台北市zh_TW
dc.subject洛陽停車場zh_TW
dc.subject小汽車停車費率zh_TW
dc.subject停車延時分析zh_TW
dc.subject停車需求函數zh_TW
dc.subject營運目標zh_TW
dc.subject費率結構zh_TW
dc.title台北市洛陽停車場小汽車停車費率訂定之研究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contributor.department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zh_TW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