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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uthor陳慧君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CHEN,HUI-JUN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馮正民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FENG,ZHENG-MIN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4-12-12T02:08:08Z-
dc.date.available2014-12-12T02:08:08Z-
dc.date.issued1990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792118022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hdl.handle.net/11536/55176-
dc.description.abstract道路衝擊費系指因新社區開發或舊社區更新,造成道路交通設施不足,而將興建或改 善道路交通設施所需要的成本,基於成長付費的理念與受益者付費的原則,在社區開 更新之前向開發業者或受益居民所收取的費用,為近年來頗受好的一種都市公共設施 開發之財源籌措及分攤方式。 本論文嘗試結合基地開發之道路交通衝擊評估結果,解答評析道路衝擊費的六“W” ,即: 1.Why?--課徵道路衝擊費的理由與目的,為開發公共設施建設財源,確保社區開發後 擁有良好的交通環境,同時達到受益者付費的原則與都市成長管理的目標。 2.Who?--道路衝擊費的課徵對象,為申請大型基地之開發許可或新舊建築之建造執照 ,以及申請向上變更原有建物之土地使用類別或強度的開發業者或居民。 3.How much ?--依據路綱改善成本及運輸需求函數之有無,分別以成本配置法、消費 者剩餘法或旅行時間增量法,計算道路衝擊費的課徵額度,政府實施時則可依既有政 策及地區特性彈性調整。 4.When ?--道路衝擊費的課徵時機,為各級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核發基地建築許可或土 地使用變更許可時。 5.Where ? --道路衝擊費的適用條件,包括提高現有基地之容積率、向上變更原有建 物之土地使用類別及開發新基地等行為。 6.What is the process?--道路衝擊費的課徵方式,係以金錢的型式一次繳清為原則 ,必要時亦得以捐地、提供公共設施或自行斥資改善等方式代繳,若分期繳付則須加 課若干罰款以明延遲代價。zh_TW
dc.language.isozh_TWen_US
dc.subject基地開發zh_TW
dc.subject道路衝擊費zh_TW
dc.subject課徵方式zh_TW
dc.subject道路交通設施zh_TW
dc.subject都市公共設施zh_TW
dc.subject運輸需求函數zh_TW
dc.title基地開發道路衝擊費之計算與課徵方式之研究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contributor.department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zh_TW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