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際電信往來帳務清算方法選擇之模式研究-以國際電信管理局金法郎攤分帳定期清算為例
Model Study for Election of Settlement Methods of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Traffic - A Study of Quarterly Settlement for Golden Franc Division Account
作者: 周明華
Chow Ming-Hwa
巫永森    
Wu Yung-Sen
管理科學系所
關鍵字: 國際電信往來、金法郎攤分帳、特別提款權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Traffic、Golden Franc Division、 Account Special Drawing Right
公開日期: 1993
摘要: 本文研究係依系統研究法構建正式模式─「國際電信往來帳務清算方法選 擇模式」,並運用Box-Jenkins 時間數列分析法,且藉SAS軟體系統作 為分析計算的工具,來構建「債權債務關係預測模組架構」與「特別提款 權美元匯價預測模組架構」。 國際電信往來帳務清方法的選擇,首先 由「關鍵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求取模組」求取出「關鍵特別提款權美元匯 價」(SDRKP=1.20635)作為評比基準。其次將各該時間數列原始資料經由 「債權債務關係預測模組」與「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預測模組」分別預測 出債權債務關係與付款日前一日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估計值(或其平均水 準)。再其次透過「匯兌損益分析模組」將付款日前一日特別提款權美元 匯價估計值(或其平均水準)與作為評比基準的「關鍵特別提款權美元匯 價」(SDRKP=1.20635)比較,進行匯兌損益分析。最後由「帳務清算方法 適用模組」分析出最適帳務清算方法。由圖4-6「帳務清算方法適用模組 架構」可得結論如下: (1)當享有債權時,若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估計值 (或其平均水準)大於1.20635 則應選擇特別提款權中介法。 (2)當享有債權時,若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估計值(或其平均水準) 小於1.20635 則應選擇固定匯率法。 (3)當負有債務時,若特別提款 權美元匯價估計值(或其平均水準) 大於1.20635 則應選擇固定匯率 法。 (4)當負有債務時,若特別提款權美元匯價估計值(或其平均水準) 大於1.20635 則應選擇特別提款權中介法。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820457002
http://hdl.handle.net/11536/58193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