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著作權法對表演人保護規範本土化之研究 The Study of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Protection towards Performers in Copyright Law |
作者: | 林郁菁 Yu-Ching Lin 羅明通老師 王敏銓老師 Min-Ton Lo Eric Min-Chiuan Wang 科技法律研究所 |
關鍵字: | 表演人;鄰接權;本土化;質化研究;法實踐;法感情;performers;neighboring rights;localization;qualitative research;legal practice;feelings-of-the-law |
公開日期: | 2006 |
摘要: | 以著作權或是鄰接權保護表演人,為自二十世紀初以降國際立法之趨勢。我國在美國壓力與加入WTO之考量下,於民國八十七年修正著作權法,以獨立著作對表演提供保護,卻於第三章第四節中對表演人之著作財產權多所限制。如此為因應外在壓力所為之修法,是否符合我國表演人之需求?換言之,是否考量我國表演人著作權法實踐與法感情?實足堪慮。 本文以文獻分析法與比較法分析法,藉由與國際規範與立法例之比較,探究著作權法就表演人意義與範圍之規範,與著作權法所賦與表演人之各種著作財產權之妥適性。並以具質化研究性質之本土觀察與本土分析,藉由深度訪談與調查訪問之操作,描述我國表演人運作現況與現行著作權法落實狀況之著作權法實踐,並呈現民眾對著作權法認知、態度與期待之法感情,進而探究著作權法之規定是否符合社會需求與人民期待。 考量對表演人著作權法實踐與法感情之分析,並審酌著作權法與國際公約與立法例之比較分析,本文提出著作權法對表演人保護之修法建議。包括宜建立表演人保護之專法或專章;明確化表演人重製權與散布權之保護客體範圍;刪除表演人公開演出權之規定;再次規定表演人就表演固著物二次使用之報酬請求權;將表演錄影物納入公開傳輸權、散布權與出租權之範圍,並且明訂表演人輸入權保護之條文,以使表演人保護法制更符合我國社會之需要。 |
URI: |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GT009138517 http://hdl.handle.net/11536/60158 |
顯示於類別: | 畢業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