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論網路通訊監察之水平式分階段規制──以「食肉獸系統」為主要檢討素材
The Study on the Horizontal Phased Regulation of Internet Surveillance―Taking the “Carnivore System” as the Main Material for Review
作者: 劉芳伶
Fang-Ling Liou
關鍵字: 食肉獸系統;設備端通訊監察;特定性要求;數位匯流;第三人原則;馬賽克理論;位置情報;Carnivore System;Source-Telecommunications-Monitoring (Quellen-Telekommunikationsüberwachung);Particularity Requirement;Digital Convergence;Third-Party Doctrine;Mosaic Theory;Location Information
公開日期: 九月-2022
出版社: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原名稱: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NYCU School of Law
摘要: 本文指出,現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於立法之初係以中央系統通訊傳輸作為制度設計之前提,導致其在本質上難以對應分散系統通訊傳輸之規制需求。而網路傳輸即分散系統之典型例,故本文以有網路封包補食器之稱的食肉獸系統(進行通訊監察之一種科技手段)作為主要檢討素材,藉以釐清問題之所在。再以此為前提,聚焦於數位匯流之技術性特徵,改從跨巨庫觀點為進一步的綜合分析。所謂跨巨庫,係指以數位匯流技術為代表的各類情報通訊科學技術,搭配上各式各樣的感知器或探測器乃至於各種端末,而得讓各類不同的資料庫具有可跨虛擬與實境之無限連結可能性,藉此生成一個可不斷有機成長的跨領域之巨大資料庫。政府利用此一既存的跨巨庫現象來進行偵查時,可區分為四階段,即 A 設備裝置階段、B 取得資訊階段、C 儲存累積階段、D 照合分析階段,此即所謂跨巨庫觀點。本文擬由此觀點進一步深入剖析,並提出所謂水平式分階段規制論(即區分上述 A、B、C、D 各階段分別進行不同的規制),最後以之為據,針對現行通保法提出具體之修法建言。
URI: https://lawreview.law.nycu.edu.tw/%e8%ab%96%e7%b6%b2%e8%b7%af%e9%80%9a%e8%a8%8a%e7%9b%a3%e5%af%9f%e4%b9%8b%e6%b0%b4%e5%b9%b3%e5%bc%8f%e5%88%86%e9%9a%8e%e6%ae%b5%e8%a6%8f%e5%88%b6%e2%94%80%e2%94%80%e4%bb%a5%e3%80%8c%e9%a3%9f%e8%82%89/
http://hdl.handle.net/11536/161717
ISSN: 2523-0298
期刊: 交大法學評論(原名稱:科技法學評論)
NCTU Law Review
Issue: 11
起始頁: 49
結束頁: 93
顯示於類別:交大法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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