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看!我把演唱會「存檔」了
作者: 徐苾芬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 and Technology
傳播與科技學系
關鍵字: 文化現象
公開日期: 21-十二月-2008
摘要: 演唱會也是表演 根據法律規定 還有道德來說 應該是不得攝影的 但是現下幾乎所有開放式的演唱會 都會有人帶著相機進入攝影 大家也都司空見慣 到底這樣的行為好或不好呢?
URI: http://castnet.nctu.edu.tw/castnet/article/1213?issueID=56
http://hdl.handle.net/11536/34132
Issue: 傳科學生網第三十八期
顯示於類別: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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