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民營化社會福利最大下民間持股最適比例之研究
作者: 張世龍
Shyh-Long Chang
吳壽山
Dr. SouShan Wu
經營管理研究所
關鍵字: 民營化;陽明海運公司;持股比例;社會福利
公開日期: 1999
摘要: 自一九八0年代起,由於公營事業的營運及管理模式日漸無法滿足高度自由化社會發展的需求,公營事業民營化成為世界各國普遍的發展趨勢。我國民營化政策自民國七十八年始積極推行,截至八十八年底,共有中產等二十餘家公營事業完成民營化。但在已完成移轉民營的事業中,政府基於維持產業秩序、穩定企業經營等目的,在民營化的初期通常不會將股權完全釋出而保留部份公股以發揮積極功能。然應保留多少官股,仍是目前一大課題。公股完全釋出時,是否社會福利將達最大?若非如此,則民間持股比例究竟應為多少才能使整體社會福利達到最大呢?即是本研究所欲研究的重點。 本研究依據我國公營事業民營化之現況,運用Jones-Tandon-Vogelsang修正模式,以陽明海運公司民營化的釋股案例為個案,來探討民營化過程對社會福利變動的變動與影響,進而分析出政府釋股實質收入的合理範圍。另在社會福利最大的前提下,求算出民間持股在特定狀況下之最適比例。 謹將本研究所得結論分別說明如下: 1.陽明海運公司民營化過程對整體社會福利共增進 16,838,444,71 元。 2.就陽明海運公司個案而言,政府釋股實質收入之合理範圍為 -102,181,377,677元至31,184,467,049元之間。而政府於陽明海運公釋 股過程中的實質收入為9,216,214,806元,落於合理範圍內。 3.以陽明海運公司個案為例,當民間持股比例為1.00時,對社會福利的增進最大。而目前陽明海運公司的民間持股比例為57.38%,也就是說,該公司仍有釋股的空間。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880457034
http://hdl.handle.net/11536/65976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