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際規範有關遺傳資源之取得與利益分享機制之執行研究 (II)
Study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ccess to & Benefits-Sharing Mechanism on Genetic Resources Provided in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II)
作者: 倪貴榮
NI KUEI-JUNG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關鍵字: 遺傳資源;生物多樣性公約;糧食與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資源取得與利益分享;波昂準則
公開日期: 2006
摘要: 近十年來,對於生物遺傳資源的不公平、不合法利用,已為國際上欲積極解 決的問題,尤其是技術先進國家對於遺傳資源豐富的國家(多為開發中國家)進 行生物剽竊與不當生物探勘的情形層出不窮。為了防止生物剽竊並保育國家遺傳 資源,在1992 年通過的「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f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與2001 年世界糧農組織的「糧食與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 (International Treaty on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 PGRFA)」,提出了資源取得與利益分享機制(Access to and Benefits-sharing, ABS) ; 個人在先前執行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包括CBD 之研究(NSC 90-2420-H-009-003-),與關於PGRFA 之研究(NSC 93-2414-H-009-001-)中,已對 遺傳資源公約中,ABS 相關條文之法律涵義進行研究與分析,但是國際規範的 宗旨與目標的達成,則有賴後續國際與國內法的執行。 此連續性計畫,為先前國科會補助的相關連計畫,擬對ABS 機制後續的發 展,與各國國內法的執行層面進行研究。研究重點將先著重分析CBD 之COP-6 於2002 年提出之波昂準則(Bonn Guidelines)的後續執行與實踐;並檢視PGRFA 關於ABS 最新的活動與發展。進而進行各國國內實踐情形的比較與分析研究, 本計畫主要之焦點為在遺傳資源法具領導地位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哥斯大黎加與 安地斯聯盟等。為使本研究更具成效,即有必要對包括當地政府、相關公司、組 織,及當地社群在內的關係人進行實際的田野調查。 各個國家實踐的層面與執行狀況將於本計畫中提出詳細的探討,期能分析比較 各國家實踐情形的優缺點與立法背景,以提供我國在立法保護遺傳資源時的重要 參考。
官方說明文件#: NSC95-2414-H009-001
URI: http://hdl.handle.net/11536/89198
https://www.grb.gov.tw/search/planDetail?id=1245752&docId=230363
顯示於類別: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