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陳宏榮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 Hung-Jung Chen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 吳壽山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 Soushan Wu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2014-12-12T02:25:59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4-12-12T02:25:59Z | - |
dc.date.issued | 2000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890457039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 http://hdl.handle.net/11536/67426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所謂「專案融資」,並非只指融通專案所需之資金而已,而是為瞭解決計畫所面臨的資金籌措困難、風險過大等問題,而採用的特殊融資技巧安排。鑑於國內民間企業及政府單位對此種特殊融資技巧與安排,有烈需求,但國內對於這方面相關的研究仍屬有限,因而引發本研究針對BOT公共工程專案之投融資及風險評估程序這項領域深入研究的興趣。 為了確保廠商公平競爭,必須使競爭的項目明確化,甄審委員會除了必須先確認評審項目之外,在甄審程序中,廠商也只能針對該等事項從事競爭,甄改進審委員會也只能就該等項目進行甄選。政府在評選入圍廠商時,應就所有的甄選事項選擇總體上對政府最有利的合約條款,而不是只就可以數量化的項目選出金額最低的廠商,與其議約。尚應考慮其它不可量化的因素。 應建立多元整合的甄選標準。由於BOT專案牽涉的金額龐大,橫跨眾多的領域,因此,政府在進行甄選作業前,應聘請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建立一套公平合理且最適當的甄選標準,同時要脫離傳統公共工程的招標方式,除了在考慮價格之餘,更能深入了解其財務計畫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 政府應由層級較高的行政單位,如行政院,建立健全的相關制度,減少BOT模式進行時所產生的爭議,並同時參考國外執行BOT專案的經驗,加上在專案中實際發生的問題,針對國內的特別需要,訂定出一套執行BOT流程的手冊,使往後民間機構欲參與交通建設者,有一套遵行的標準流程,讓參與者能夠依照正確的申請程序,辦理相關的申請作業並參與投資,同時有相關的法規可以遵循。 | zh_TW |
dc.language.iso | zh_TW | en_US |
dc.subject | 公共工程BOT | zh_TW |
dc.subject | 專案融資 | zh_TW |
dc.title | BOT公共工程專案之投融資及風險評估程序 | zh_TW |
dc.type | Thesis | en_US |
dc.contributor.department | 經營管理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類別: | 畢業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