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勞動基準法對台鐵經營影響之研究
作者: 陳志民
CHEN, ZHI-MIN
黃台生
HUANG, TAI-SHENG
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
關鍵字: 勞動基準法;台鐵;台灣鐵路局;經營
公開日期: 1988
摘要: 勞動基準法自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卅日總統明令公布施行以來,對生產事業造成巨大衝 擊。台鐵亦不例外。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一日勞動節火車司機員集體休假,造成鐵路交 通全面中斷,其後勞資糾紛層出不窮。 台鐵在台灣內陸運輸市場一直居於舉足輕重之地位,大部份外勤人員勤務之安排均須 配合列車之運行,與一般生產線上之工作性質迴異,其行已有年之工工作方式、休假 規定、超時工作報酬之核給均與勞基法規定有相當之差距,而造成台鐵用人增加,財 務負沈重及諸多營運管理上之困擾。 勞基法係為保障勞工權益而訂定之法律,台鐵自應確實遵守。因此,台鐵亟應全盤了 解其規定,及其對現行各項作業與財務之影響,謀求因應之道。 本研究以比較分析方法說明勞基法及其相關法規影響台鐵之因果關係,計算其對營運 之影響,並檢討台鐵面對勞基法所採取之因應措施。研究發現為落實勞基法,台鐵必 須將二班制工作方式轉換為三班制、停止不合法之加班,部分用人費用項目標準提高 ,計需增加3087人,每年用人費用約增加24.5億元。經以工作整合,緊縮業 務,工作簡化等精減用人措施,就現有人力調配運用,每年尚須增加約十億元之財務 負擔。 為因應勞基法之衝擊,台鐵應積極研擬開源節流之經營策略,本研究研擬若干方案供 台鐵改善經營之參考,如調整列車系統,加強運輸市場競爭能力,積極推展全線售票 業務之電腦化自動化、提昇服務品質、增進運輸收入;發展事業外經營,如:廣告業 務、土地場站之聯合開發,使台鐵經營合理有效;並就現行法規窒礙難行部分研提修 正意見,以為主管當局未來修法之參考。
URI: http://140.113.39.130/cdrfb3/record/nctu/#NT772118022
http://hdl.handle.net/11536/53644
顯示於類別:畢業論文